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加密货币术语有哪些种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加密货币术语有哪些种类以及加密货币术语有哪些种类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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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有潜力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作为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核心支持技术,区块链是一种开放式,分布式账本能够有效地记录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易记录,并且可验证,永久保存。该账本本身可以经过编程以自动触发交易完成。
区块链技术的五个基本原则
1.分布式数据库
区块链上的每一方都可以获得所有数据及其完整历史记录。没有哪一方可以控制数据或信息。每一方都可以直接验证交易各方的记录,不需要中介。
2.点对点通讯
各个独立点之间可以直接通讯,不需要通过一个中央节点。每一个节点都可以存储信息,并将所有信息传递至所有其他节点。
3.有限透明
有权进入系统的用户都可以看到每一项交易以及交易价值。区块链之上的每个节点或用户都有唯一一个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地址,这个地址可以作为该用户的身份标识。用户可以选择保持匿名或者向其他人公开其身份。交易发生在区块链上的地址之间。
4.记录不可更改
一旦交易结果进入数据库,账户信息就会相应进行更新,记录就无法改变,因为这些信息和此前的所有交易记录相互关联(这就是术语“链”的来源)。各种计算算法和方法用来确保数据库中的记录是永久存在的,按照时间顺序排序的,并且网络中的所有其他人都是可以看得到的。
5.计算逻辑
该账本所具有的数字化本质意味着区块链交易可以和计算逻辑联系起来,并且实际上是可以通过编程实现。所有用户可以设定算法和规则,这样在各个节点之间就可以自动触发交易。
有了区块链技术,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新的世界里,合同以数字编程的形式存储在透明共享的数据库之中,不会被删除,被篡改,被修订。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协议,每一个流程,每一个任务以及每一次支付都会有一个数字记录以及能够被识别,验证,存储和分享的数字签名。诸如律师,经纪人和银行家之类的中介不再是必须的。个体,组织,机器和算法可以自由地彼此之间无摩擦地互动和交易。这就是区块链所带来的无穷潜力。
实际上,差不多每个人都听到过区块链将对企业带来革命性影响,将重新定义企业和经济。虽然我们对区块链的潜力保持热情,但是我们也担心有点夸大其实。这不仅仅是安全问题(比如2014年一家比特币交易所的倒闭以及最近的黑客攻击事件)令我们担心。研究技术创新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未来存在区块链革命的话,也会存在很多障碍—技术,治理,组织以及社会方面的障碍。在没有真正彻底地理解区块链之前就轻率地应用区块链技术创新很可能酿成大错。
我们相信,区块链真正对企业和政府带来变革还需要很多年。因为区块链并不是一种“颠覆性”技术,颠覆性技术能够以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冲击传统的商业模式,同时可以快速取代传统企业。我们认为区块链是一种基础性技术:其有潜力为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系统创造新的基础。但是其带来的影响非常广泛,区块链要渗入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还需要数十年时间。区块链普及的过程将是渐进式的,这个过程及其战略意义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技术采用的模式
在讨论区块链战略和投资之前,我们先回忆以下我们所知的技术采用过程,尤其是其他基础技术的采用过程。最相关的例子之一就是分布式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就是TCP/IP协议的采用,这种技术为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TCP/IP首先于1972年出现,在一个独立的应用场景中获得广泛关注:其作为ARPAnet上研究人员之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基础出现,这是由美国国防部开发的商用互联网的前身。在TCP/IP之前,通讯系统架构是建立在“电路交换”基础之上的,两方或两个机器之间的连接必须预先设定好,并通过交换机维护。为了确保任意两个节点能够通讯,电信服务商和设备制造商在专线上投资了数十亿美元。
TCP/IP完全改变了上述模式。新的协议将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分解成很多小的数据包,每个数据包都包括地址信息。一旦将这些数据包释放到网络中,这些数据包可以通过任意路线到达接收者。网络中的数据发送点和接收点可以将数据包进行分解,并且可以重新将数据包进行组合,并对数据进行解释。这就不需要有专用线或大规模基础设施。TCP/IP创造了一个开放,共享的公共网络,没有中央机构或主体负责维护和更新。
传统的电信企业和相关企业对TCP/IP持怀疑态度。很少会想象到数据,信息,音频和视频可以在新的体系之下建立起来,也很少会想象到相关系统会非常安全,而且发展很快。但是在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越来越多的企业,比如Sun,NeXT,惠普,SiliconGraphics都使用TCP/IP开发出了公司内部的局域网络。这样做,他们发展出的相关技术超越了电子邮件领域,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局域网技术和标准。随着企业采用了这些新发展出来的技术和工具,企业的生产效率获得了较大的提升。
在1990年代中期,万维网的出现使得TCP/IP获得了广泛地应用。新创立的高科技企业开始提供相关“工具”—硬件,软件以及相关服务,这些是和现在的公开网络连接并进行信息交换所必须的。网景对浏览器,网络服务器以及其他工具和组件进行了商业化。Sun公司则推动了应用编程语言—Java的发展。随着网络上的信息呈指数级增长,Infoseek,Excite,AltaVista,以及雅虎的出现都在引导用户使用TCP/IP技术。
一旦这种最基本的基础设施获得广泛接受,新一代的企业能够抓住低成本上网带来的机会创造出更多的互联网服务,而这又有助于对原有业务模式形成替代。CNET将新闻搬到了网上。亚马逊销售的图书种类比任何实体书店都要多。Priceline和Expedia让购买机票更容易,而且整个购买过程更透明。这些新进入企业以非常低的成本拓展业务,令传统企业比如报纸和实体零售店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依靠广泛存在的互联网,企业创造出新颖,且革命性的应用,足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业务模式,并创造价值。这些企业建立在新型的P2P架构之上,并且通过协调分布式网络的用户产生价值。想象一下易贝如何通过拍卖模式改变了在线零售业务,Napster改变了音乐产业,Skype改变了电信业,还有谷歌利用用户形成的链接提供更精准的搜索结果,改变了网络搜索。
很多企业已经使用区块链跟踪供应链上的货物。最终,TCP/IP用了超过30年时间才广为接受—单独使用,局部应用,替代以及推动转型—并重塑了我们的经济。今天全球超过一半的最有价值上市企业都是互联网驱动型的,基于平台的商业模式。我们经济的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实物资产多少以及专有的知识产权不再是竞争优势的保障;引领经济发展的企业能发挥关键作用,尤其是能够组织,影响,协调广泛的社区网络,用户和组织。
新体系
区块链—互联网之巅的P2P网络—于2008年10月作为比特币的核心基础进入人们视野,比特币是一种虚拟的货币体系,不通过中央权威机构发行货币,让渡所有权以及确认交易。比特币是第一种区块链技术的现实应用。
区块链和TCP/IP的相同之处很明显。就像email可以让人们交流信息一样,比特币可以让人们之间进行交易。区块链的发展和维护是开放的,分布式的,也是共享的—就像TCP/IP一样。全世界有一群志愿者正维护其核心软件。和email一样,比特币一开始就获得了人们的热情支持,但是也只是相对很少的一部分人。
TCP/IP大幅降低了互联成本,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出新的价值。同样,区块链可以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区块链有潜力成为所有交易记录系统。如果这成为现实,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型企业将会影响并控制新兴产业,那么经济会再一次经历根本性的变革。
先看一下现在的企业是如何运作的。对交易进行记录是每个企业必须做的核心工作。这些记录跟踪了过去的活动和成效,并对未来给予指导。他们不仅可以让人们明白企业内部是如何运作的,而且还可以让人们清楚企业和外部之间如何保持联系。每一个企业或组织都会有自己的记录,而且这些记录都是私有且保密的。很多企业并没有企业所有活动的总账记录;相反所有记录都是分散在企业内部各个分支机构或部门内部。问题在于协调个人和私有账本之间的交易要花费很多时间,而且也容易出错。
例如,典型的股票交易可以在数微秒内完成,不需要人工干预。但是,结算—转移股票所有权—可能要花一周时间。这主要是因为各方都无法进入他人的账本,并且无法自动证明资产的所有方,也无法自动转移资产。相反,需要很多中介机构来保证资产的存在,并且要记录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情况。
在一个区块链体系中,账本可以在很多相同的数据库之中复制,每一方都会有一套数据,并且利益相关方也会对记录进行维护。当有一方的数据发生改变时,所有其他的账本副本同时进行更新。所有只要交易发生,交易的资产类型和价值就会在所有账本中进行记录。不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来证明或转移所有权。如果股票交易是在区块链系统上发生的,其结算将在数秒内完成,非常安全,也经得起验证。(攻击比特币交易所的黑客事件的漏洞并不在于区块链本身,而是使用区块链和各方连接起来的单独系统。)
区块链获得广泛接受的框架
如果比特币就像早期的email,那么区块链是不是还有几十年时间才能完全发挥其潜能?在我们看来,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无法确切预测变革需要多少年才会发生,但是我们可以猜测什么样的应用会首先出现,以及区块链获得广泛接受最终将如何成为现实。
基础技术如何获得广泛接受
基础技术的普及通常会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取决于应用的创新性和协调工作的复杂性。创新性较低且不太复杂的应用会首先被接受。创新性较强且较为复杂的应用要数十年才会被广泛接受,但是却能够对经济产生革命性影响。TCP/IP技术,于1972年由ARPAnet引入,已经到了转型期,但是区块链应用还处于发展初期。
在我们的分析中,历史表明有两个维度会影响基础技术及其应用场景的发展。第一个就是其创新性—一款应用对于这个世界的新颖程度。创新性越强,那就需要更多的努力来让用户理解其功能。第二个维度是复杂性,由生态系统协调水平来代表—使用该技术需要多少主体以及主体的多元化程度才能共同创造价值。比如,一个社交网络只有一个用户是没有用的;只有当你所有的关系都在这个社交网络上的时候,它才有价值。应用的其他用户必须共同合作为参与者创造价值。对于很多区块链应用,道理是一样的。并且随着这些应用的规模和影响增强,其应用将会带来重大的体制变革。
我们发展出一个框架,根据上述所提到的两个维度来分析创新的发展,将其纳入四个象限之中。每个象限代表了技术发展的一个阶段。了解区块链创新处于哪个象限之中可以帮助公司高管了解区块链所面临的挑战,以及采用区块链技术所需要的协调水平以及所需要的共识,还有其所必需的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努力。同时这还能说明要推动一种创新的普及还需要哪些流程和基础设施。经理们可以用其来评估任意产业中区块链发展的状态,评估公司在区块链战略投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独立应用
在第一个象限中是创新性较低,协调难度较低的应用,能够提供更好,成本更低,更专业的解决方案。Email,是一种替代电话,传真和传统写信方式的低成本交流方式,也是TCP/IP技术的独立应用模式(即使其价值随着用户数增多而增加)。比特币也处于这一象限之中。即便是比特币处于其发展的初期,比特币也只是对于很少一部分人来说能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支付方式。(你可以将其看成是一种复杂的email,传输的不仅仅是信息,而且还有实际价值。)在2016年末,比特币总市值预计达到920亿美元。全球总体支付市场规模达到411万亿美元,比特币的规模还非常小,但是比特币发展很快,而且在即时支付和外汇以及资产交易方面越来越重要,在这些领域现在的金融体制存在局限性。
局部应用
第二个象限的创新是新颖程度相对较高但只需要有限的用户就可以创造价值,所以这类技术的推广普及相对比较容易。如果区块链遵循网络技术的发展路径,我们可以预期区块链创新可以通过独立应用开发本地私有网络,这样多个组织可以通过一个分布式账本连接起来。
很多最初的私有区块链项目基本上都出现在金融领域,网络内部企业比较少,这样就不需要太多的协调成本。纳斯达克正和一家区块链基础设施提供商Chain.com合作,为处理并确认金融交易提供相关技术。美国银行,摩根集团,纽约股票交易所,富达投资,渣打银行在很多领域比如贸易融资,外汇,跨境结算,证券结算等测试区块链技术以期替代纸质的人工交易处理流程。加拿大银行正在测试一种叫做CAD币的数字货币,用于银行间转账服务。我们预计私有区块链会不断发展,为各个行业提供具体的服务功能。
替代
第三个象限包含的应用创新程度相对较低,但是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因为这些应用涉及到广泛的公众使用。这些创新目的是替代传统的业务模式,所以这些应用会面临很多障碍;这类创新不仅需要更多的协调,而且其要替代的流程也是非常成熟的,和现在的企业和体制深度融合。这样的例子包括加密货币-一种新型的货币,发端于比特币支付技术。关键的区别在于加密货币要求货币交易的各方都要接受该技术,这对长期以来传统监管体制下的政府和机制形成挑战。消费者也必须改变其行为模式,要了解如何使用才能发挥加密货币的潜能。
最近MIT的一项试验强调了数字货币体系面临的挑战。2014年MIT比特币俱乐部为麻省理工4494名本科生提供了100美元的比特币。有意思的是,30%的学生甚至没有注册领取这笔免费的资金,20%注册领取的学生将比特币在数周内换成了现金。甚至痴迷技术的学生也很难理解如何使用比特币,在哪里可以使用比特币。
其中最大胆的替代性区块链应用是Stellar,这是一个非营利性项目,目的是为那些从没有享受过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可负担的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务,小微支付,汇款。Stellar有自己的虚拟货币,lumens,也允许用户在其系统中保存其他资产,包括其他货币,通话时间,数字学分。Stellar刚开始主要关注非洲地区,尤其是非洲最大的经济体尼日利亚。在那里Stellar已经在其目标用户群体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并且成本非常低。但是未来并不是一马平川,因为产业链协调存在很多困难。虽然底层民众的采用证明了Stellar的生命力,但是要成为一项银行业务标准,它还需要影响政府政策,并说服中央银行和大型企业使用。这可能需要数年的艰苦努力。
变革
在最后一个象限中是创新程度最强的应用,如果成功将改变经济,社会和政治体系的本质。这会涉及到很多主体的协调,也要在标准和流程方面获得大机构的一致支持。这种创新的普及应用需要在社会,法律和政治体制方面发生重大变革。
“智能合约”是目前最具革命性的区块链应用。在预先达成的条件满足时,就会自动完成支付以及货币或其他资产的转移。比如,只要货物送达,智能合约就会自动向供货商支付货款。一家公司可以在区块链上表明某类货物已经送达—或者产品上有GPS定位功能,会自动完成位置更新,这反过来会触发支付发生。我们在企业融资,银行和数字权益管理方面看到这种自我执行合约的早期试验项目。
这其中的意义很让人兴奋。公司将建立在合约之上,从注册到买家—供应商关系再到员工关系。如果合约是可以自动执行的,那么传统的企业结构,业务流程以及像律师和会计师这类中介会发生什么?经理们会如何?他们的角色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在我们过于兴奋之前,我们必须记住我们距离智能合约的广泛应用还有数十年之远。没有大企业的支持,这不可能成为现实。关于智能合约的设计,验证,实施和执行需要大量的协调和说明。我们相信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技术难题尤其是安全问题也是非常艰巨的。
指导区块链投资的方法
公司高管们应该如何考虑在企业内部采用区块链技术?我们的框架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合适的机会。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最容易的就是独立应用模式,这种模式将风险降到最低,因为这种模式创新性最低,而且也很少涉及到第三方协调问题。一种策略就是将比特币作为支付机制。比特币基础设施和市场已经非常成熟,并且采用虚拟货币也会要求很多功能性部门强化其区块链技术应用能力,包括信息技术,财务,会计,销售和市场推广等。另一种低风险的方法是在内部使用区块链作为数据库应用,比如管理实物和数字资产,记录内部交易以及验证身份等。这对于要在内部多个数据库之间进行协同的企业特别有用。测试独立使用应用将帮助企业发展出相应的技能以满足未来更先进的应用模式要求。并且也正是由于创业企业和大型平台如亚马逊和微软的云技术区块链服务的出现,测试越来越容易。
本地化应用是企业未来的自然选择。我们也看到现在很多企业在私有链网络方面进行投资,并且很多项目都只有很短期的影响。比如,金融机构发现他们开发的私有链网络中可信赖的交易对手方数量有限,能够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企业也可以用本地化应用解决跨境交易中的具体问题。比如,很多企业正使用区块链来跟踪复杂供应链中的货物。这在钻石行业已经得到应用,宝石在从矿山到消费者的整个过程中都可以跟踪。这种技术现在已经有了。
开发替代性应用需要仔细计划,因为现在的解决方案很难取代。一种方法是关注那些不需要终端用户改变其行为的替代模式,为原来昂贵且不具吸引力的解决方案提出替代性方案。同时,替代方案必须具备和传统解决方案同样功能,并且要有利于生态系统容易接受和采纳。FirstData开发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礼品卡就是一个深思熟虑后的替代产品案例。为消费者提供礼品卡的零售企业通过使用区块链跟踪账户内货币的流向,不需要依赖外部支付处理机构,这样能大幅降低每笔交易成本,提高安全性。这些新的礼品卡甚至允许商户之间转让余额和交易权限。
区块链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并重塑经济发展模式。
颠覆性应用还很遥远。但是现在评估颠覆性应用出现的可能性,并加强早期投资还是有意义的。当颠覆性应用和新的商业模式结合时是非常有影响的,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之下价值创造和获取模式和现在的方式均不同。这种商业模式很难采用,但是能够推动未来公司的出现。
考虑一下律所要采用智能合约技术要如何改变才行。他们需要在软件和区块链编程方面发展出新技能。他们可能还必须重新思考其小时付费模式,考虑交易收费模式或合约保管费模式,这只是其中两种可能的模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公司高管们必须确定在作出改变之前他们理解并测试了商业模式的影响。
变革性场景最后才会出现,但是其能够带来可观的价值。他们在两个方面会产生深远影响:大规模公众身份系统用于入境护照检查功能,以及防止洗钱过程中和多方参与的复杂金融交易中算法驱动的决策。我们预计这些应用至少在十年内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不会得到大规模应用和普及。
变革性应用还会推动新的平台型企业的出现,他们会协调并管理新的生态系统。这些企业将是下一代的谷歌和脸谱。这需要耐心才能实现。虽然现在开始考虑大规模投资为时过早,但是为之开发必要的基础—工具和标准—仍然是值得的。
结论
除了为区块链的普及提供一个参考借鉴,TCP/IP也为区块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TCP/IP现在已经无所不在,区块链应用是建立在数字化数据,通讯和计算基础设施之上的,这降低了试验成本,允许新的使用场景快速出现。
使用我们的框架,公司高管就能想明白从哪里入手为公司未来应用区块链做好准备。他们需要确保公司员工了解区块链,能够在我们构建的四个象限里开发公司具体应用项目,投资于区块链基础设施。
但是从TCP/IP的发展路径来看,时间,技术采用面临的障碍,技术的复杂性等等方面,公司高管应该仔细考虑区块链测试项目中存在的风险。更明白地讲,从小处着手是比较好的方式。但是投资规模应该取决于公司的现状和行业情况。金融机构在采用区块链技术方面做得很好。制造业还没有做好准备。
无论如何,区块链很有可能会影响你的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时间。
超详细整理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术语(建议收藏)比特币词汇表:你需要知道的每一个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短语
尽管困难重重,区块链技术已成为主流。比特币已成为家喻户晓的词,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都投资于加密货币或允许其客户这样做。与此同时,NFT吸引了各路名人的加入和赞赏。
但尽管如此,区块链技术仍然非常神秘。只有才华横溢的工程师才能真正理解这些——其中许多人是比特币和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的早期采用者,而对于外行来说可能仍是很困难的。
以下是您可能会觉得有用的区块链术语的词汇表。(所有短语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空投(Airdrop)
空投是指公司将加密货币或NFT直接放入您的钱包中。区块链服务将推出代币并空投给曾使用过该服务的用户,而不是首次公开募股。这样做有几个原因:它可以是纯粹的营销,因为空投提高了人们可以投资的代币的意识,或者可以为DAO提供治理代币。
最近的一个例子:以太坊名称服务允许用户将他们的钱包号码更改为钱包名称(如CNET.eth)。去年12月,它推出了自己的ENS代币,向所有使用该服务的人空投了一定金额。使用以太坊名称服务的人越多,他们被空投的代币就越多——在某些情况下价值数万美元。
山寨币(Altcoin)
任何不是比特币或以太币的加密货币都被称为山寨币(Altcoin)。有时候也被称为“shitcoins。”
币安(Binance)
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人们在这里购买和交易加密货币。它正在接受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国税局的逃税和洗钱调查。
区块链(Blockchain)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库”。简单来说,它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账本,将信息记录在数字“块”中。一旦一个块被挖掘并添加到链中,它就不能被更改,因此区块链提供了不可更改数据的公共记录。
有许多不同的区块链具有不同程度的去中心化、效率和安全性。许多人拥有自己的加密货币——例如,以太币是一种建立在以太坊区块链上的加密货币。
比特币(Bitcoin)
比特币是第一个加密货币,建立在比特币区块链之上。它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以中本聪的笔名于2009年创建的。只能铸造2100万枚,其中大约1890万枚已经在流通。
销毁(Burning)
加密货币通过发送到只能接收而不能发出的钱包而被“烧毁”。销毁机制通常被用来造成通缩影响:流通中的代币越少,投资者持有的代币就越稀缺。
买跌(Buythedip)
这是指在价格下跌后购买更多资产。例如,如果价格下跌10,000美元,比特币持有者可能会“逢低买入”。
冷钱包(ColdWallet)
未连接到互联网的加密货币钱包。这些钱包更安全,更不容易受骗。
跨链(Cross-chain)
将数据、代币或资产从一个区块链发送到另一个区块链的能力。这不同于为在多个区块链上工作而构建的“多链”服务。
密码学(Cryptography)
一种信息加密形式,其中数据只能使用密钥进行解密。使用工作量证明协议的区块链依赖于解决极其复杂的密码学难题,以便挖掘和验证新区块。
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
加密货币是区块链原生的代币。加密货币通常随着每个新区块的开采而铸造。例如,每挖出一个新的以太坊区块,都会获得两个以太币作为对矿工的补偿。
加密货币是一种代币。它们的诞生是它们的决定性因素:其他代币是使用构建在区块链之上的平台和应用程序创建的,而加密货币则内置于区块链的协议中。
去中心化应用(Dapps)
去中心化应用程序的缩写。
道(DAO)
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DAO是一个通过共识做出决策的组织:所有治理代币的持有者都在组织决策中获得投票权,投票最多的解决方案是DAO的行动方案。想象一个去中心化的投资银行,但不是由基金经理做出投资决定,而是由其治理代币的持有者投票决定如何投资其国库中的资金。
去中心化交易所(Decentralizedexchange)
去中心化交易所用于购买和交易加密货币。与典型的交易所不同,这些交易所使用绕过任何中心化权威的点对点交易。其中包括Uniswap和Sushiswap。
去中心化金融(DeFi)
“decentralizedfinance”的缩写。DeFi是使用区块链技术绕过中心化机构任何金融工具,例如智能合约或DAO。
钻石手(DiamondHands)
钻石手是长期或在价格动荡期间持有金融资产的人。
DYOR
“DoYourOwnResearch”的缩写。
以太币(ETH)
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开采的加密货币。以太币的市值仅次于比特币,但却是一种更常用的加密货币。大多数山寨币也是基于以太坊构建的,因此与以太币挂钩。大多数NFT也建立在以太坊上,这就是为什么以太是NFT交易中使用的主要代币。
以太坊(Ethereum)
与比特币竞争的区块链。它旨在采用比特币开发人员开创的区块链技术,并将其用于更复杂的金融工具,如智能合约。
闪贷(Flashloan)
闪电贷是一种DeFi工具,允许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进行贷款。闪电贷允许您借钱购买资产,但前提是可以购买资产并在同一区块内偿还利息。想象一下,使用贷款购买一栋100万美元的房子,但只有当您已经排好另一个愿意支付足够费用让您偿还贷款和利息的买家时,贷款才会被批准。
这些贷款使用智能合约技术。
FUD
“fear,uncertaintyanddoubt”的缩写。这可能是合法的,例如人们对代币或NFT项目的安全性或合法性或安全性表示担忧,例如鼓励人们出售、降低资产价格的有组织的举动。
Gas
Gas是您使用以太坊网络所要支付的价格。每笔交易都需要支付gas费,这取决于区块链的过载程度。每笔交易的价格通常在50美元到500美元之间,但在网络负载过重时价格可能会飙升。
治理代币(Governancetoken)
治理代币是赋予所有者对给定项目投票权的加密货币。另请参阅:DAO。
GWEI
gas的成本以GWEI表示。作为粗略的指导,当gwei低于50时,gas会很便宜,而当gwei高于100时,gas会很贵。
HODL
“hold”的故意拼写错误,用于鼓励人们在价格下跌期间持有他们的代币。
Layer1和Layer2
如果您涉足加密货币,您会听说Layer1和Layer2解决方案。Layer1是区块链架构本身,而Layer2是指建立在区块链之上的架构。
例如,以以太坊的高gas成本问题为例。Layer1解决方案是让以太坊区块链更高效,例如通过采用权益证明协议。Layer2解决方案的一个例子是ImmutibleX,这是一个建立在以太坊之上的交易所,它使用智能合约技术允许无气体、碳中和的交易。
流动性市场(LiquidMarket)
流动性市场是一个拥有大量买家和卖家的市场,它允许几乎立即完成买卖订单。加密货币市场具有流动性,而NFT市场则不然。大多数合法的加密货币可以随时买卖,因为NFT交易者需要列出待售物品,希望买家手动购买。
主网(Mainnet)
一个供公众使用的区块链协议将被放入主网。这将它与测试网区分开来,后者更像是区块链协议的测试版发布。
模因币(Memecoins)
许多加密货币旨在提供实用程序或服务为目的。Memecoins不提供实用前景,纯粹作为投机资产存在。狗狗币是最知名的,但还有很多很多。
元掩码(MetaMask)
一种基于浏览器的在线数字钱包,主要用于以太坊区块链上的交易。
矿业(Mining)
挖矿是验证交易并将区块添加到区块链的过程。这通常涉及解决复杂密码问题的强大计算机。至关重要的是,这也是将新的加密货币添加到流通中的方式。
矿机(MiningRig)
为挖掘加密货币的特定目的而设置的功能强大的计算机。
矿场(MiningFarm)
全天运行的采矿设备仓库(或房间),用于挖掘加密货币。
铸币(Mint)
在区块链上,铸币意味着验证信息并将其作为区块链上的一个块。
“铸造”NFT意味着在公开发售期间从其创建者那里购买它。“铸币价格”是指它的创造者出售它的价格——例如无聊猿游艇俱乐部的“铸币价格”是0.08以太币。在一个集合中的所有NFT都被铸造之后,想要接触该集合的交易者需要从OpenSea等二级市场购买它们。
多链(Multi-chain)
设计用于多个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或服务。这与跨链应用程序和服务不同,跨链应用程序和服务旨在将数据或资产从一个区块链发送到另一个区块链。
月球(MOON)
价格的急剧飙升被称为“mooning”或“amoon”。“Tothemoon(去月球)”是一个常见的短语。
NFT
不可替代的代币(Non-fungibletoken)。这些是证明数字资产所有权的数字契约。目前,它们与艺术相关,但NFT可以证明任何数字的所有权。
链下/链上(Off-Chain/On-chain)
链上是指存在于区块链上的东西,链下是指存在于区块链之外的东西。加密货币是链上货币,法定货币是链下货币。
OpenSea
它是最大的NFT市场,专门研究基于以太坊的NFT。(建立在不同区块链上的NFT通常在专门的市场上出售。例如,SolanaNFT在Solanat上出售。)
PlaytoEarn(P2E)
PlaytoEarn(P2E)游戏集成了区块链,并以游戏内加密货币奖励玩家。这些游戏中的加密货币可以兑换成比特币或以太币。最突出的例子是AxieInfinity,玩家可以获得SmoothLovePotion($SLP)。
工作量证明(ProofofWork)
工作量证明(POW)是一种共识机制,通过该机制将块添加到区块链中。工作量证明要求矿工解决复杂的密码学难题,这需要强大的采矿设备提供大量能源,以验证新的区块链交易。
工作量证明是一种安全且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但效率低下是出了名的。这就是比特币和以太坊区块链的运作方式,尽管以太坊很快就会转向更高效的权益证明(ProofofStake)。
权益证明(ProofofStake)
面对工作量证明的巨大能源需求,权益证明(POS)是一种更新的共识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挖掘区块。权益证明允许加密货币持有者在相关区块链上验证新区块。
他们通过抵押他们的加密货币来做到这一点。网络用户质押他们的加密货币,如果他们的股份是通过随机算法选择的,他们就有机会验证一个新区块——为此他们将获得更多加密货币形式的奖励。质押的加密货币越多,选择用户验证新区块的机会就越大。
工作证明奖励那些花费最多计算能力来解决密码难题的人,而权益证明奖励那些长期投资加密货币的人。
抽水和倾销(Pumpanddump)
抽水和倾销计划涉及对产品的人为刺激,从而导致人们购买并提高其价格。然后,抽水和倾销协调者以高价出售其资产,从而导致价格急剧下跌。
这些存在于传统市场中,但在加密货币交易中更为常见,因为微市值加密货币的低流动性使其价格更容易操纵。
地毯拉动(Rugpull)
地毯拉动是指加密货币的创造者消失,并带走资金。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伪造的SquidGame硬币,尽管这些硬币远非罕见。“地毯”本质上是“骗局”的简写。
中本聪(SatoshiNakamoto)
比特币创造者的化名。解释去中心化金融的必要性和解释比特币如何运作的白皮书由中本聪签署,但没有人知道真实的人是谁。据推测,中本聪实际上是几个人。
助记词(SeedPhrase)
当你创建一个加密货币钱包时,你会得到一个12字的种子短语。每次在新设备上登录钱包时,都需要使用助记词。永远不要把你的助记词给任何人。
分片(Sharding)
分片在区块链上分配网络负载,允许每秒处理更多事务。这听起来很枯燥,但它非常重要。以太坊将在明年整合分片,这将使使用它更便宜,对环境的破坏也更小。
垃圾币(Shitcoin)
Shitcoin是一种不提供任何效用的山寨币,无论是memecoin还是无效的山寨币。
丝绸之路(SilkRoad)
SilkRoad是一个在线黑市,于2013年被FBI关闭。这是许多人第一次接触加密货币的地方,因为比特币是该网站非法商品的流行支付方式。
智能合约(Smartcontract)
智能合约是在满足所需条件时自行执行的数字合约。例如,如果WalletX向WalletY发送0.08ether,WalletY向WalletX发送NFTZ。它们最常用于自动交易,但也可用于更复杂的用途,例如快速贷款。
稳定币(Stablecoin)
稳定币是与美元挂钩的加密货币。其中包括Tether和USDC。他们的目的是让加密货币交易者将他们的代币保存在加密生态系统中,而不会经历比特币和以太币价格波动的波动。
质押(Staking)
权益质押是在加密货币钱包中锁定持有资金,从而支持区块链网络运营。从本质上讲,它包括锁定加密货币以获得奖励。在大多数情况下,该流程需要用户使用个人加密钱包参与到区块链活动中。
权益质押的概念与权益证明(PoS)机制密切相关。它被用于许多基于PoS或相类似的其他区块链系统中。
TLT
“thinklongterm”的缩写。
代币(Token)
代币是多种形式的区块链资产。像比特币这样的加密货币是一种代币。其他类型包括治理代币,它授予持有者在DAO或服务中的投票权,或实用代币,其中根据持有的代币数量授予对服务的访问权限。
TXN
交易(transaction)的缩写。
实用代币(UtilityToken)
旨在提供某种功能的代币。这些可以是对应用程序、服务或游戏的访问。示例包括Filecoin,它授予对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存储的访问权限,以及Link,它连接了链下类型数据的智能合约。
虚荣地址(VanityAddress)
由EthereumNameService等公司提供的个性化钱包地址。它允许您将钱包地址更改为您选择的单词或短语,例如CNET.eth。
Vaporware
承诺但从未真正进入市场的产品。该术语在90年代后期随着最初的互联网繁荣而流行起来,并且由于阴暗的加密货币创造者而得到了复兴。
维塔利克·布特林(VitalikButerin)
以太坊区块链背后的创造者。
钱包(Wallet)
加密货币钱包是您可以存储加密货币和NFT的地方。这些钱包可以是热钱包或冷钱包——即连接到互联网的浏览器钱包或未连接到互联网的物理硬件。钱包可以读写,这意味着它们可以接收信息,也可以作为签名或在线ID。
Web3
Web3是区块链爱好者想象的互联网的下一次迭代。从互联网发明到2005年左右,Web1是只读互联网。Web2指的是用户能够制作内容并将其上传到互联网上的出现。Web3将是一个集成了区块链的互联网。想象一下,将您的社交媒体帖子作为NFT拥有,使用像以太币这样的加密货币作为通用货币,并将您的钱包作为一种ID形式而不是电子邮件/密码组合。
鲸(Whale)
持有大量加密货币的人。
白名单(Whitelist)
加密货币和NFT的预售清单。列入白名单的投资者可以在公开发行前购买资产,有时以折扣价购买。
WAGMI
“we'reallgoingtomakeit”的缩写。
与加密货币(虚拟货币)采矿有关的相关术语有哪些1、闪电网络闪电网络是一种脱链技术,使用第2层消除了比特币的交易处理能力。
术语用法示例
加密货币交易所Bitfinex计划实施基于Tether的闪电网络(USDT)。
详细说明
如果引入了闪电网络(LightningNetwork),则有可能在拥挤的区块链之外进行交易,从而加快交易速度并降低费用。如果可以加快交易速度并降低费用,则可以进行小额付款,这有望创造出新的产品和服务。
2、节点节点是参与区块链网络的计算机设备。
术语用法示例
台湾领先的电子制造商宏达电(HTC)宣布了一款可以用作比特币节点的智能手机。
详细说明
它不仅包括个人计算机,还包括智能手机等设备。从广义上讲,它还用于除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以外的其他领域,意指“信息网络上的设备”。区块链上有几种类型的节点,例如批准交易的基于挖掘的节点和基于钱包的节点。区块链安全运行,因为这些节点不存在中央管理员。
3、专用集成电路ASIC是用于高性能采矿设备的集成电路。
术语用法示例
关于BitMEXResearch预测的未来市场份额,预计Bitmain和MicroBT将占据主要市场,这表明ASIC设备制造商处于寡头地位。
详细说明
从广义上讲,它是电子组件的类型之一,指的是用于特定应用的集成电路。“专用集成电路”的缩写。使用ASIC的设备具有高处理速度和高规格,因此它是当前采矿业的主流。
4、难度难度是采矿中区块生成的“采矿难度”。
术语用法示例
下一次计划的比特币难度调整预计为-2%至-3%。
详细说明
它表示为“采矿难度”。例如,比特币被设计为在10分钟内生成一次区块,如果竞争加剧导致区块链Hayamare的形成率很小,则进行难度调整以提高比特币。难度等级越高,难度值越低。
5、哈希率哈希率是指采矿的开采速度。
术语用法示例
即使在半衰期之后,比特币的市场价格仍然低迷,由于受补偿金减少的未成年人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的影响,哈希率一直在波动。
详细说明
它表示为“采矿速度”。单位是“哈希/秒”。“S”是“秒=秒”,表示“每秒可以计算多少次”。它用作显示采矿设备的处理能力以及执行虚拟货币的速度如何的指数。
6、矿池挖矿池是一个有组织的服务器,其创建目的是收集每个矿工的哈希值并在挖矿中进行协作。
术语用法示例
虚拟货币交易所Binance在采矿池中赚取的奖励可以由Binance直接进行交易。
详细说明
在规模至关重要的采矿业务中,多个矿工共同合作进行采矿的一种机制。奖励根据采矿的贡献支付。
7、半衰期半衰期是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采矿奖励(=新发行量)减少一半的时间。
术语用法示例
加密货币比特币(BTC)于2020年5月12日达到其第三个半衰期,采矿奖励从12.5BTC降至6.25BTC。
详细说明
许多虚拟货币具有防止通货膨胀的“发行限额”,并且每隔一定间隔的半衰期,新发行的发行量将减少一半。这也是虚拟货币特有的值得注意的事件,因为随着供应量的减少和价格趋于上涨,稀缺价值显着上升。
电子商务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哪些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政策与法律建设的情况,各相关管理部门电子商务政策法律规范建设情况,以及2005年我国有关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的研究情况。
关键词电子商务政策法律
2005年是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众多部委都出台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加强宏观指导,营造发展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一、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建设情况
1.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电子签名法》既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方面立法设立的第一个行政许可。《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从而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促进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同时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1998年,联合国在颁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两年后启动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的起草工作。每年2月和9月分别在维也纳和纽约讨论《电子签字示范法》的起草问题,参加国家由最初的十几个逐步扩展到80多个国家。我国于1999年开始跟踪联合国电子签字的立法工作。当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派遣代表团参加有关会议,并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提出对示范法的起草意见。2002年1月24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正式通过。我国学者在更大范围内对电子签名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经过多年跟踪和深入的研究与争论,电子签名在现代社会政务和商务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逐步被各界人士所认识。
2002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下达了有关国家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研究课题,对国际上,包括美国、OECD、日本、韩国、新加坡有关立法进展做了大量的研究,在国内也做了大量的实际调查。
《签名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启动可以追溯到2002年5月,当时由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次年4月,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开始接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2003年6月,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电子签名法》的立法列入审查计划,《电子签名法(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地征求意见。
2004年3月24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电子签名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随即被提交全国人大讨论。4月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对该法进行审议,并通过人大系统在全国征求意见。
2004年6月2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再次对该草案进行了审议。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律地位的确定,将有力推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中的应用。
《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可以被认为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律,它的出台对我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量。学习运用电子签名法,全面、准确地理解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和意义,对于企业来说,有助于及时调整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章制度,把握电子签名法为市场发展所提供的契机,以科学的发展观,加快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对于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来说,有助于统一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有助于提高网络消费的安全性;对于政府和其他部门来说,有助于提高整体的信息化水平。
2.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要求,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8部分内容,共计25条。
首先,《意见》阐明了发展电子商务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推进电子商务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形成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第三,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措施。
《意见》提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中心任务,实行体制创新,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意见》提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原则: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意见》还专门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建设提出具体建议,包括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等。
(1)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尽快提出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根据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抓紧研究并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订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推动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
(2)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
(3)建立健全安全认证体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订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密钥、证书、认证机构的管理,注重责任体系建设,发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实现行业、地方等安全认证机构的交叉认证,为社会提供可靠的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服务。
(4)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
3.信息产业部发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作为《电子签名法》的一个重要配套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2月8日以信息产业部部令的形式发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是《电子签名法》授权制订、与《电子签名法》配套施行的部门规章,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要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考虑到我国的电子签名应用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电子签名法》在有关对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境外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核准等方面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还须在今后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在配套管理办法和制度中逐步加以体现。同时,《电子签名法》在设立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考虑到我国电子认证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情况,规定了政府部门有必要对电子认证机构实施有效的、适度的监管。明确授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订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具体管理办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
信息产业部对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高度重视。从2004年10月中旬起,信息产业部即开始了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2005年1月28日,经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8日以信息产业部部令形式正式发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主线,重点围绕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电子认证服务行为的规范、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做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对其它问题暂不涉及或者点到为止。
《管理办法》共8章43条。包括总则、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电子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暂停和终止、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监督管理、罚则、附则。主要规定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电子认证服务行为规范、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处置、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格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管理办法》是《电子签名法》授权制订,与《电子签名法》配套施行的部门规章,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信息产业部将依照《电子签名法》和《行政许可法》,建设统一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窗口和信息渠道,公布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办法,为广大认证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信息产业部对电子认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受政府、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监督,以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从而为保证《电子签名法》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4.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正确履行《电子签名法》赋予的密码管理职责,方便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2005年3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十四条,主要规定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使用商用密码,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也对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运行和技术改造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商用密码是指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或者安全认证所使用的密码技术和密码产品。《办法》规定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商用密码。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的具体形式为《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同意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国家密码管理局发给《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4个条件:具有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由具有商用密码产品生产资质的单位承建、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采用的商用密码产品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产品、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安全性审查。
《办法》要求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运行应当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对其电子认证服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的,事先将具体方案报国家密码管理局备案,事后向国家密码管理局申请安全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投入运行。
对于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办法》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05年4月30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接入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规范建设情况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专项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方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52号)》,全面启动电子商务专项项目。
国家发改委电子商务专项的目标有三个:
(1)推动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建设,引导电子商务推广应用。鼓励骨干企业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逐步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企业间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贯穿于全社会的生产和流通过程。
(2)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创建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逐步实现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机构的交叉认证;探索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引导金融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在线支付业务,为电子商务的纵深发展奠定基础。
(3)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面向公众、企业、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模式,形成一批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的第三方交易与服务机构或企业,提高交易与服务质量和水平。
电子商务专项的重点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化、大型企业(集团)电子商务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建设试点。
电子商务专项选项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带动重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在项目的布局和构成上,应发挥项目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2)有利于促进产业链和支撑环境协同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对供应链关联企业、物流企业以及网上支付体系、安全认证体系等环境建设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各环节的全面应用与发展。
(3)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真正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服务,有效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竞争力。
(4)有利于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项目应推动符合国家利益的、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对促进国家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5)有利于带动技术创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装备与软件产业化的原则,以促进我国相关产业发展。
(6)有利于电子商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电子商务应用试点示范工程,促进标准、技术、咨询等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探索具有良好自我发展能力的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发展模式。
2.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扩张,发卡量大幅上升,受理环境明显改善,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由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看,银行卡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整体规划不够、法规建设滞后、产业扶持政策缺位、受理市场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为促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银行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重点。
《意见》肯定了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出银行卡产业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对于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反洗钱工作和提升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即按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等政策措施,有效提升本国银行卡产业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使我国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意见》明确了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原则,即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发展和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加强银行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促进银行卡消费相结合;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和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相结合;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加强持卡人安全教育相结合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和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相结合。
《意见》提出了促进银行卡发展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针对当前银行卡业务管理存在法律层次低、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完成《银行条例》,并报国务院审批,为银行卡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2)鉴于当前银行卡品种较为单一、功能不完善、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要求相关部门面向需求、立足应用、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拓展银行卡支付空间。
(3)考虑到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以银行卡为介质的各种电子支付方式的兴起在方便持卡人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资金风险问题,要求有序规范电子支付,促进其健康发展。
(4)针对当前银行卡发展中受理市场发展缓慢这一主要问题,为加快市场发展步伐,改善用卡环境,明确提出要将完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当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
(5)提出受理市场量的发展目标的同时。注重受理市场制度建设,要相关部门规范受理市场发展,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
(6)提出要拓展人民币银行卡境外受理市场,研究出台支持人民币银行卡受理网络向境外拓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人民币卡的国际受理网络。
(7)扩大联网通用范围,确保所有银行卡机具都符合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
(8)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9)要求有关部门规范银行卡业务的准入管理。
(10)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降低通信资讯费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等产业支持政策,以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和持卡人使用银行的积极性。
3.文化部、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
2005年7月,文化部、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
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新的分支,近年来网络游戏在我国发展十分迅猛,其产值从2000年的0.3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36亿元,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一些网络游戏产品中存在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不健康内容,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私服”、“外挂”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而未成年人缺乏自制能力,容易成瘾并影响到学业和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应强烈。
根据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净化网络游戏的重点:一是打击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迷信、交易敛财和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及相关经营行为;二是查处未经主管部门内容审查擅自上网运营的境外游戏产品;三是清理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四是严厉打击“私服”、“外挂”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在净化工作中,文化部对现有的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一次清理,向社会公布查处违法网络游戏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对提供含有色情、暴力、赌博等违法内容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的将依法取缔,包括各种以电子竞技为名的网络游戏比赛活动。大力清除未经审查和备案的网络游戏产品,凡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和备案的网络游戏产品一律不得在国内运营,不得作为电子竞技等网络游戏比赛项目。禁止违法游戏在网吧中运营,禁止网吧销售其点卡。
同时,文明办将通过宣传对不良网络游戏产品和相关经营行为进行揭露谴责,注意疏堵结合,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通信管理部门则要求违法游戏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商暂停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的接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违法犯罪的网站和运营商进行惩处,对不法分子进行严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把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对无照经营网络游戏的查处取缔力度。
4.教育部、商务部发布《教育部商务部关于推动有关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通知》
2005年6月10日,教育部、商务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发布了《教育部商务部关于推动有关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7个方面部署了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1)注重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应充分发挥有关高等学校理论研究的专长,及时跟踪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理论研究。
(2)加强对电子商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研究能力的培养。
(3)高等学校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研究,针对电子商务在外贸和流通领域的应用情况进行重点调研,通过科研立项、政策研究、参与咨询等多种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考。
(4)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关心、支持、协助各高校开展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必要支持。
(5)继续促进产学研结合。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组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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